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有组织科研,加速陕西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决定开 2023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 实验室 )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申报指1个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 双一流”建设或培育学科(高职学校为“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且该学科尚未布局国重、省重的实验室。申报实验室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平台。

3.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哲学社科类主要依托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的,但须交叉融合 2 个(含)以上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并符合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指南。

4.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的建设条件。

5.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拥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 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依托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科学可行 的建设发展规划,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校学科建设计划,在学科 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1.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填报,校级填报完成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一)24:00 ,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 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申请书》模版可在系统首页“相关下载”一栏获取。登录账号使用科研平台申报账号联系科技处

(二)申报程序

1.由实验室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高校审核。

2.实验室所在高校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教育厅。

3.通过学校审核的实验室从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高校报送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填写

1.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纸。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认真梳理已有科研平台加强组织谋划体现有组织科研避免重复建设盲目申报。

3.各申报单位要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需求和《办法》 的要求择优推荐拟推荐的实验室须在学校公示 5 天。公示内容包含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核心成员和主要研究方向等方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实验室方可推荐。

四、报送要求

1.推荐公函1申报的实验室汇总表1份(从系统导出)

2.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一式 7 份。

3.公函及纸质申报材料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送至科技处(明志楼南202)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麻录亮

系电话:029-85603000-8183

   箱:mall@mdit.edu.cn


  科技处

2023年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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