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通知,按照现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文件精神,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陕人社函【2018】183号文件明确要求,以往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截止2018年8月31日。后经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申请,省人社厅同意将以前年度课程学习延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课程学习延迟至2019年8月31日,此后,省厅将不再安排类似补课工作。
现距省厅截止日期还有最后两周时间,请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有2014-2017年的继续教育需求,如有需求或任何问题请与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7709275298。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