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质量文化建设,完善、落实“三四五”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4〕2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过程性学习评价成果”抽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 间:5月15日-5月24日
二、抽查组织:本次抽查工作以校级督导抽查的方式完成,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协助完成。
三、检查人员:
二级学院 |
检查督导 |
督导电话 |
信息工程学院 |
李东 王东 |
18966803625 13630233144
|
智能制造与 控制技术学院 |
丁锋 |
13609150346 |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
朱文庆 |
1357225149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陈爱玲 |
13669286948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王福民 |
13700236511 |
通识教育学院 |
申亚民 |
1899186690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四、检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学生考勤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作业(5份)、实验报告(已做过的实验提供学生实验报告5份,还未做的不提供)等其他过程性评价材料。
五、检查流程
1.各二级学院对照“过程性学习评价成果”课程清单(见附件1)随机选取一名授课教师作为抽检对象。
2.通识、马院各随机选取为理工类和文科类上课的教师各一位。
3.各教学单位选好教师及其所授课班级后,填写XXXX学院“过程性学习评价成果”抽查材料统计表(见附件2),于5月14日经签字盖章后交到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南513房间吕晓雯老师处。
4.本次采取灵活时间检查方式,被抽检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好过程性学习评价成果相关资料联系教学督导检查。
5.教学督导以学院为单位撰写“过程性学习评价成果”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